全省首个自贸区审判庭在大连自贸片区成立


2017-12-20

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派出法庭,主要审理涉自贸区商事一审和二审案件

  (记者 张荔娜)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自贸试验区审判庭昨日在大连自贸片区正式挂牌成立。这是市中级人民法院为给自贸区建设提供更直接、更完善的司法服务而设立的派出法庭,也是辽宁省首个自贸试验区审判庭。

  市委常委、金普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王强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焱为自贸区审判庭揭牌。金普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保税区管委会主任刘爱民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开发区法院院长等出席仪式。市自贸办专职副主任李汉国在仪式上致辞。

  辽宁自贸区大连片区自今年4月10日挂牌以来,制度创新红利初步显现,市场活力被进一步激发。随着各类企业在自贸区内集聚,对司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期待。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作为,主动融入自贸区发展大局,于12月7日正式出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制定了28项具体举措,对司法服务自贸区建设作出安排。

  此次自贸区审判庭挂牌成立,是对《实施意见》的具体落实,标志着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强化司法职能、服务保障国家战略、推进辽宁自贸区大连片区工作大局上又迈出了新的一步。据介绍,位于保税区大连自贸片区综合服务大厅5楼的该自贸区审判庭,首批派驻3名法官和3名司法助理,主要审理涉自贸区商事一审和二审案件。

  李汉国在致辞中表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自贸区审判庭的成立,将为大连自贸片区市场主体规范运营、健康发展及纠纷解决的方式和路径提供更多的法律支持,对于大连自贸片区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下一阶段,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先行先试,搭建符合大连自贸片区发展要求的司法保障平台,带动引领形成全方位的司法保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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